医疗安全责任书
在不断进步的时代,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,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。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,你确定会写吗?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安全责任书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医疗安全责任书1一、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,提高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。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人。
二、要规范临床诊疗服务管理,认真落实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核心制度,落实病历、处方书写规范,确保医疗文书质量。
三、要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,强化三基、三严训练,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学习、业务培训不少于10次,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2次,医护人员参加“三基”理论考试每季度至少1次,卫生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率必须达95%以上。
四、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,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,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,严格执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。
五、要加强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监管,加大对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,加强对手术质量、门诊质量和易发生医疗事故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。
六、要规范消毒、灭菌、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,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,各部门主管人要亲自抓,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,配备专职人员,明确任务人,落实责任制,把院内感染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七、要加强急诊、急救管理,严格落实急诊 ……此处隐藏13224个字……的8%—15%(最高限额1万元),处以间接责任人医疗赔偿额的3%—8%(最高限额5千元),处以科室负责人或科主任医疗赔偿额的1%—3%(最高限额三千元,如为直接责任人或间接责任人累计处理),处以责任科室医疗赔偿额的30%—50%(科室纯结余部分),责任人情节严重、有触犯《执业医师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,医院按相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3.医务人员违反上述第一—第十八条规定造成较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,直接当事人不得评先评优,并取消所在科室当年评选先进科室资格,直接责任人从具备晋级晋升条件起,两年内取消参加晋级晋升资格。
二十一、处理医疗纠纷权限:
1.各临床科室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,由科主任及护士长向医务科及护理部作出说明,医务科及护理部按照分管副院长指导意见制定解决方案。
2.各临床科室按照医务科、护理部制定的方案可自主处理医疗纠纷权限,但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需取得包保科室院领导同意,并将资料交由医务科备案,情节较轻的由科室直接给予当事人处理,情节严重的必须报医务科介入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3.医务科和护理部可直接对医务人员或科室违反第一至第十八条规定,情节严重的并造成医院重大损失的,请示院长办公会开展调查和严肃处理。
上述二十一项规定,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,院长与科室负责人、医务人员签字,以示负责。
院领导(签字):日期:
科室负责人(签字):日期:
(医院公章)责任人:(签字)日期: